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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实施方案
文 件 号:宿政办发〔2006〕1号
发布时间:01 9 2006 12:00AM
颁发部委:宿迁市政府办公室
执行时间:01 9 2006 12:00AM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城乡工作会议提出的城乡统筹发展要求,围绕建设生态宿迁的目标,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推行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运作模式,努力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着力打造我市最佳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

二、目标要求

(一)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处理由中心城市和县城延伸到乡镇,延伸到村庄,真正达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长效管理,永久保洁
(二)生活垃圾的收集和清运率,中心城市和县城达到100%;乡镇达到100%(不能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
(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中心城市达到90%以上,县城达到60%以上。到十一五末,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

三、实施办法

(一)村收集:1.以村为单位,各村根据户数和自然村等实际情况,安排若干名垃圾收集人员,每名垃圾收集人员配置2辆垃圾专用平板车,逐户上门收集; 2.垃圾收集人员每天按时将收集的垃圾送到乡镇指定的垃圾转运点,直接将垃圾装上垃圾压缩车。
(二)镇转运:每个乡镇根据日产垃圾量、乡镇行政区域范围和交通道路等实际情况,设置若干个垃圾转运点,购置3吨、5吨或者8吨的垃圾压缩车,每天从各个垃圾转运点将垃圾运送到市、县垃圾处理场。
(三)县处理:1.中心城市2108平方公里范围内各乡镇产生的生活垃圾进市小岭垃圾处理场,进行综合处理和卫生填埋;2.沭阳、泗阳、泗洪县域范围内的生活垃圾由县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3.市、县垃圾处理场要按照国家无害化标准建设,加大财政投入,积极争取国债支持。运行经费按宿政发〔200426号文件规定收取垃圾处理费。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10—115日)。各县区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把广大干群的思想统一到省、市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的精神上来。
(二)方案制订阶段(116—130日)。各县区要按照此方案要求,结合各县区的实际,制订详细的操作方案。
(三)组织实施阶段(131—331日)。按照要求,落实人员,筹措资金,购置设备,确保200641日投入运营。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此项工作按照计划的时间进度圆满完成。
(二)落实资金。全市所有乡镇(场)、社区要迅速落实资金,确保垃圾压缩车等垃圾清运设施购置经费以及正常运行后的垃圾处理费尽快落实到位。
(三)强化督查。各县区要做好跟踪督查和督办工作,市、县区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业务指导工作,市有关部门要做好环卫车辆招标采购、维修服务中心建设等各项准备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将于3月初和3月底牵头组织两次督查,新闻单位要做好跟踪督查报道,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